News

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 不再适用监督抽验

8月9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反馈。

本次修改意见中将原适用范围中提到的“监督抽验”取消。

详情如下:



《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于2019年6月13日至7月10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300余条。按照意见来源,可分为六类:企业、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专家、社会人士、研究机构。其中,以企业来源为主。意见内容主要涉及对第二部分二十五种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中技术细节的讨论;涉及第一部分总则的意见数量位列第二;此外还有少量针对第三部分十一种溶剂残留的测定、第四部分兴奋剂及违禁成分测定、第五部分不同剂型及特定原料类别产品的卫生学检测项目、第六部分特定原料类别产品的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测项目的相关内容。


经过组织医学、药学、食品、营养等领域专家对截止到7月1日之前收集到的86条意见进行研究论证,拟采纳13条(具体内容见表1);拟不采纳9条(具体内容见表2)。最终意见还有待进一步研讨。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上一篇:严格标准、社会共治 落实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

下一篇:一图读懂 |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主要任务